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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卑尔根之战其一,骑兵一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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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第二个高潮,奇怪,为什么要用二呢?

此世的第一个千禧年,三月份,斯堪的纳维亚仍旧白雪皑皑。此时此刻,两支军队在挪威北部城市卑尔根的郊区的大片农田之间开始了集结。

双方军队的数量大致相等,而且战斗力也差不多强。因此,双方的士气也都差不多。都认为自己最终能够获得胜利……

在双方斥候轻骑交手了一小会儿之后,双方主力部队集结完成,征召农兵暂且不论,但是正规军的阵列看起来好歹还像模像样的。

然而,仍旧杂乱的要死。

菲尼克斯伯爵直属部队加起来不过五千多人——剩下的两万两千多名士兵,分别属于他的盟友,他的附庸,他盟友的附庸,他附庸的附庸,他盟友的附庸的附庸,他的附庸的附庸的附庸……最后的基本作战单位一般是这样:一个身穿链甲的骑士,两到三个骑士扈从,外加一票征召民兵……

好吧,最终,菲尼克斯伯爵好不容易将军队大致分成了几个部分,并且任命了实力比较强大的伯爵担任指挥官。并且将军种集中起来使用了。而埃吉尔作为占总兵力十分之一的实力强大的伯爵(?),也被分到了一个指挥官的头衔,当然,他的麾下除了自己的人之外,一个兵都没增加。

战斗在清晨的时候开始,在早餐的时候集结完毕,在接近午餐的时候才正式开始。

第一回合的时候,奥拉夫三世年轻气盛,竟然将自己麾下的八百名链甲骑兵全都都派了出来,直接排成一字长蛇阵之后就a了过来。

我勒个去,一波流?!

眼见得对面以骑兵为前锋,身穿链甲的精锐维京战士和重装矛兵为中坚,征召农兵为两翼,乌泱泱的一大片就冲了过来。

完全不留预备队,完全不讲究阵型,完全没有策略。

天哪,这家伙的统御绝对是零!

菲利克斯伯爵久经战阵,眼见得对方这样一波流的攻击,也是一阵阵的无语。

虽然现在绝大多数的人与奥拉夫三世相比,都会产生智商上的优越感——但是一波流也不是说不给力。万一准备的不充分,被人家冲垮了战线,那么什么阴谋诡计战阵指挥全都是白扯——那些智商渣渣的征召民兵绝对会第一时间溃逃。而精锐的正规军也会因此受到影响,溃逃。最后就变成无可救药的大溃败,战争就这样失败了。

“弓箭手攻击!”

这个时代,弩还没有普及的说,而北欧所使用呃单体弓,攻击力真心不强——除非是那种到没到一定程度,被人射在了脸上的孩子“啊呀!”的一声,坠马而亡了。其他身穿链甲的骑兵,基本上都能很好的防御。等到对面的八百骑兵这样子冲了过来的时候,颇有一些身上密密麻麻差了几十支箭,却仍旧屹立不倒的家伙。

眼看着地方骑兵越来越近,菲利克斯咬了咬牙,一坚持,就没有派出己方骑士迎战。而是选择了更加危险的方法。

“列阵!长矛兵列阵!竖起枪!”

此时此刻,欧陆的人还比较淳朴,没有学习到某岛国上的无耻招数,更不懂得某东方的绝学。陷马坑拒马桩什么的根本不懂,想要硬抗骑兵的话,除了骑兵,就要靠着密实的阵型,以及硬又粗的长枪了。

此时此刻,埃吉尔以及麾下两千七百虎贲被安放到了侧翼,贴边儿站着。虽然菲利克斯伯爵曾经拍着他的肩膀说过:拜托你了。这样的话。但是不是自己的嫡系用起来就是不放心。还有一个想法,就是菲利克斯伯爵不想要让埃吉尔在此战之中建立什么功勋。

毕竟此战之后,他就要担任挪威大公了。论功行赏什么的自然免不了——这样的话,瓜分奥拉夫三世派系所留下来的领土,就没有埃吉尔什么事情了——最多象征姓质的奖励一些犄角旮旯的盐碱地。权作安慰。

而此时此刻,一群站在最前排的身穿重型链甲的职业士兵们,马上将手中总共四米长的长枪横了过来——这些完全不符合力学设定,枪尾没有配重的临时制作的粗制滥造的长枪,前头重后头轻。一个人拿着稍微有点吃力,因此需要两名士兵一起使用。而他们后面还有两个比他们稍微幸运一点的士兵,同样拿着四米长枪——之所以说比他们稍微幸运一点,是说他们前面至少还有两个人肉盾牌。

说真的,就算是这样的配备。站在最前排的士兵也是绝对的有死无生。所有的士兵在当时抽签决定了,要谁来做这种卖命的工作,谁抽到了这一张之后,当天的好酒好肉管够——基本上就和监狱里面的最后一顿姓质一样。

“我她妈的应该当逃兵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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