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吃过期食品的,也就配用垃圾厕所……”
这句话,大有深意。
我吧咋着其中的味道,急忙低头,望向自己手中的栗子鸡与矿泉水,随后愕然了。
董事长提供给我们这些小工的吃食,都是过期的东西……
当时,我心中就不淡定了。
因为我恍然明白,这些玩意都是懂事长家罐头厂卖不掉或者回收回来的过期食品,我们则成了为他处理这些的……
什么呢?我当初没想出这个词来,不过过了一阵我想明白了,在农村,为家里处理剩菜剩饭的,不就是……猪么?
当时没想通,但我好歹念过大学,知道吃别人不吃的过期食品,喝别人不喝的过期瓶水,还不明着告诉,本身就是对人人格的一种侮辱,只可惜我们这些小工每天朝五晚九,累的和三孙子一样,吃了半个月的过期食品,到现在才发现。
是可忍孰不可忍中,那天晚上我便把真相一股脑告诉了工友们,并提议大家一起去找包工头,让他给大家讨个说法。
但我的提议……却只换来令人胆寒的沉默。
原来,这件事早就有工友发现了,但处于种种不自觉或者得过的心理,所有人选择了忍耐。
甚至还有朋友告诉我说,忍忍算了,这过期罐头比别的食品“禁造”,绝吃不死人,大家乐的口福之余,谁还在乎这些呢?
总之,没人响应。
也因为没人响应……当天晚上,我一夜没闭住眼。
可能我念的书比别人多一点的原因,又或者是我这莫名其妙的霍姓带来的敏感,我认为一个人,应该活的有尊严,这一个过期罐头,根本就不是吃不吃死人的问题,而是尊严!是尊重!
……后来,这件事成了我下海经商的主要诱因之一,而且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对那无良董事长和他女人的报复,很快就来了。
在我开饭店刚缓过来的第一年,我带着初尝甜头的兴奋,于年底邀请员工和交好的工友吃饭。
当晚,我带着兄弟们一起吃饭,临了感觉还不助兴,便叫了一个ktv的订单,带着大家去唱歌。
酒后高歌,正在兴头,我却看见一个老女人走了进来,问我们要不要“公主”。
这种事,男人都懂得,我本人不太感冒,不过看着伙计员工们火辣辣的眼神,我还是决定送佛送到西。
拍下了一千块钱,我吩咐了那老女人一句“好好招待我这帮弟兄”,便自己出去抽烟了。
为什么这事,我不找呢?说实话,这并不是因为我有多高尚,而是因为我这帮伙计嘴够碎,回头有点暧昧,他们再给我传到阴五甲耳朵里,那就真亏大发了。
毕竟,我可是一直在琢磨着他孙女的。
但伙计们瞎闹,我一个人坐着装高洁也不可能,于是我很明智的选择了退却,跑到过道里透了几口气,便准备先期走人了。
出来,抽烟,但就在我披上衣服,准备离开的时候,我在过道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形。
我工地董事长的……那个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