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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的神秘咒术——木工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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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民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请木匠、泥水匠建造房屋,一定要好酒好肉盛情款待,以免得罪他们暗中在房子中做了手脚,引鬼祟入屋,使主家病丧人口、破财败家或遭遇官司等劫难。据说,木工作孽的手法大同小异:先削一个似人似鬼的小木偶,在木偶身上刻上生辰八字、咒语等并施以魔法,然后把它置放在房屋的梁柱、槛、壁等不易被人察觉的暗处。到了晚上,这些木偶便会作孽捣乱,或发出如人上楼梯的“咚咚咚”的声音,或如外人来敲门发出“啪啪啪”声,或如鬼打壁板窗户发出“嘭嘭嘭”响。总之,让人不得安宁。但往往当胆大者深夜出门探究时,外面又一无所有,声响也全息,一旦回到床上睡下,鬼又来了。有的木匠作恶甚者,还在床上施魔法,让鬼怪半夜发出吓人的“咳咳”声。

这类勾当,被称之为“木工厌胜”,在民间也有被叫作“下算”的,即用厌胜巫术去算计他人。相传这种技巧一般只为手艺精湛的木工所掌握,而这种厌胜术的传承也只能通过父子或师徒相沿袭,并有严格的保密制度。

二、“木工厌胜”的历史渊源

“木工厌胜”属厌胜巫术的一种,源于古代巫术,元代以后传说愈盛,反映了手工业者故神其说,借此以求得社会重视及较好待遇的心理,迷信者有时也用作泄愤或暗害的手段。

这种民俗具体起源于何时已无从考证,但至少应该是在人类开始定居生活需要建造房屋以后。“木工厌胜”的习俗和信仰在中国古代的渊源极其悠远,这一点在汗牛充栋的历史文献中可以找到许多证据。

《说郛续》卷七引明杨穆《西墅杂记》:

“梓人厌镇,盖同出于巫蛊咒诅,其甚者遂至乱人家室,贼人天恩,如汉园事多矣……余同里莫氏,故家也。其家每夜分闻室中角力声不已,缘知为怪,屡禳之不验。他日专售于人而毁拆之,梁间有木刻二人,**披发,相角力也。又皋桥韩氏,从事营造,丧服不绝者四十余年,后以风雨败其垣,壁中藏一孝巾,以砖弁之,其意以为砖戴孝也。”

上文中“梁间有木刻二人,**披发,相角力也”和“壁中藏一孝巾,以砖弁之”,说的正是木匠趁主人不注意将两个披头散发正在相角斗的**木偶人藏于房梁上,使得那户人家每天晚上都听到房中角斗声不绝于耳;另一个则是“砖戴孝”的典故,因木工作祟而使皋桥韩氏整整四十余年丧事不断,后来经风雨飘摇败坏了梁垣,才在墙壁中发现一块裹着砖头的孝巾。

弗雷泽在《金枝》中也有类似的提法。他认为同样的“因”可以产生同样的“果”,或者说彼此相似的事物可以产生同样的效果。所以这里的“木工厌胜”也可称之为“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认为物体通过某种神秘的感应可以超时间、超距离地相互作用,把一物体的推动力传输给另一物体。这种观点认为,相同的事物可以彼此影响,因而欲对一事物施加影响,只需取其相同或相似之物即可。世界上许多民族相信,制一他人偶像可以代表他人,毁去这一偶像,它所代表的对象即会有病或殃。英国人类学家泰勒也在《原始文化》中说到巫术是一种“建立在联想之上而以人类的智慧为基础的一种能力”,表现为在思想中把那些发现的彼此间的实际联系的事物结合起来,然后用自己的想象主观地曲解这种联系,得出错误的结论。

又《便民图纂》引明王用臣《斯陶说林》:

“吴有富商,倩工作舟,供具稍薄,疑工必有他意,视工将讫,夜潜伏舟尾听之。工以斧敲椓曰:‘木龙,木龙,听我祝词:第一年船行,得利倍之。次年得利十之三。三年人财俱失!’翁闻而识一日,破其舟行商,获利果倍,次年亦如言。遂不复出。一日,破其舟,得木龙长尺许,沸油煎之,工在邻家疾作,知事败,来乞命,复煎之,工仆地而绝。凡取厌胜者必以油煎。”

在这个“木工厌胜”的传说中,则主要向读者显示了语言特殊的魔力,即具有神秘力量的咒语。吴地的富商请木工造船,因“供具稍薄”,于是怀疑木工会有他意,所以看着木工将收工之时,夜里潜伏到船尾偷听动静,正好看到木工用斧头敲打着椓在念咒语,后来出船前两年果然应验。这充分体现了咒语的强大力量。在具有原始信仰的人看来,语言说出的概念即是原来的东西,因此语言对于一切所希望的东西都可以呼唤。中国语言学功能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李安宅先生曾在著作《巫术与语言》中论到巫术与语言的关系:“语言所代表的东西与所要达到的目的,根据原始信仰,都相信与语言本身是一个东西,或与语言保有交感的作用。因为这样,所以一些表示**的辞句,一经说出,便算达到目的。”在木偶身上刻生辰八字、咒语并施以魔法,正是想借助语言的魔力来达到预期目的。显然,木工正是借助了这一厌胜法来达到其目的,并使民众对此深信不移。

“木工厌胜”具有无限的神秘力量,但并不是这种力量是不可破除的。文中有破解厌胜术的情节,说的正是富翁因心生怀疑,后破船取出木龙,把它扔进沸油里煎,木工在隔壁家里发病了,知道事情败露,过来请求饶命,但富翁不管他的请求继续煎木偶,木工倒地身亡。据说当厌胜之物被发现时,只有把它投到火里或沸油里煎才能破除它的巫术效力,主家才能重获平安,而作孽者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这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木工厌胜”虽借助了超自然的神力,但这种超自然力并非是不可战胜的,最终还是可以被人破解的。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人定胜天”的思想。人们并不否认神秘力量的存在,但他们同样相信这种力量是可以被破除的,尤其是有着邪力的所谓妖魔鬼术。

有时候,木工作案不慎被主家发现,亦可由害人之术成为吉人之道,如清代褚人获《坚瓠余集》“木工厌胜”条所述:

“木工造厌胜者,例以初安时一言为准,祸福皆由之。娄门****造楼,工初萌恶念,为小木人荷枷埋户限下。李道见,叱问之,工惶恐,漫应曰:“尔不解此耶?走进娄门第一家也。”李道任之。自是家遂骤发,赀甲其里。”

娄门的李某建楼,木匠要施厌胜术,刻了个肩扛枷锁的小木人,偷偷地埋在门槛下。这显然是下镇物,诅咒人家。可是,正往门槛下埋的时候,被李某看到了,喝问他在干什么。木匠慌了,应付说:“您还不懂这个吗?这枷,叫做走进娄门第一家。”后来,李某真的发了家,成为娄门一带最富有的人。这段故事,讲门槛下面埋镇物的厌胜之术,而本来是致祸的镇物,因为木匠当时于不得已之中说了句祝福的话,便成了“祸兮福所伏”。

另有日本学者泽田瑞穗在他的著作《中国的咒法》一书中,也大量搜集了有关“木工厌胜”的材料。据他摘引,仅古籍中的此类记载便有宋洪迈的《夷坚志》丙志卷十之“常熟圬者”、谢在杭的《五杂俎》卷六、长谷真逸《农田余话》、徐光启《农政全书》卷四十二之“解魇魅”、清杨式傅《果报闻见录》之“工匠魇魅”、王凝斋《秋灯夜话》、徐承烈《听雨轩笔记》卷二之“工匠魇咒”、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六、袁枚《续子不语》卷七之“勒勒”、程趾祥《此中人语》卷三之“匠人”、诸联《明斋小识》卷六之“魇人自敝”和“木龙”、东轩主人“述异记》、俞樾《右台仙馆笔记》民国柴萼《梵天庐丛录》、郑逸梅《梅瓣集》和汪大侠《奇闻怪见录》等。魇魅方式不外这样几种:做木人或纸人藏匿于新宅内,施咒作法,使其行魅,让主家遭致祸祟。如施放恶鬼偶像,则有恶鬼袭人;藏匿女人偶像,则有美人夜夜陪睡,使被魅者精力枯耗;如刻数人****,则主家会有相应的****甚至**;如女子蹲踞状,则女主人夜夜起夜便溺;或魇人发狂,或致人病痛,或书家道败破的凶兆,或写若干年后破产的恶咒,或画枷锁使主人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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