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余明辉却以让我措不及防的速度凑过来,他的唇差点就贴到了我的唇上。
好在我眼疾手快,很快将自己的手掌覆上去盖住了自己的唇。
余明辉的唇,就这样贴到了我的手掌上。
这情景,也相似我们第一次那不太成功的亲吻那样,他喝得酩酊大醉,他的手覆上我的脸,他凑过来作势亲吻,最后他的吻落在了自己的手掌上。
我相信那个时候的他,他对曾经那个蠢钝天真的林四四是淡淡的喜欢,可是后来他表现出来的浓浓的爱,不过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场关于救赎的残酷游戏。
我们的结局,其实在那个不太成功的亲吻的夜晚其实早早埋下伏线,而我却愚蠢得无可救药,非要用四年匍匐泥泞一路荆棘的际遇,才能无比确信这个最残酷的真相。
而我也更明白,现在眼前这个男人,他凑过来想要亲吻我,大概他犯了所有男人的那种通病,所有跟他在一起的女人,跟他已经亲密到曾经睡过的女人,他即使不爱,在重逢的这一刻,他依然想要验证自己的魅力,企图验证哪怕时光飞逝,他余明辉在我林四四的心里面依然是那么魅力四射的存在,他要亲吻我,估计我得跟被皇上宠幸了那般欢天喜地地应承着。
而我却偏偏不能让他如愿。
狠狠地用手挤压着推开他的脸,我不以为然地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我故作没心没肺笑嘻嘻地说:“余总,今晚是你花钱把我给带出来了,咱们就一逢场作戏你买我卖的关系。既然是逢场作戏,那咱们也犯不着那么较真,非要规定对方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出来玩嘛,不就是图个开心嘛,那么扫兴干嘛?”
还真是太容易炸毛了,被我一把推开的余明辉,他突兀地用蛮力拉拽着解开安全带,他又飞快地凑过来将我的位置放下去,他一个翻腾,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面,随即将我禁锢在身下。
他的手覆过来盖在我的脸上,他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林四四,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要激我不要激我,我现在就算在这里把你给办了,就算把你折腾得死去活来,也是你自找的!”
我就不信他余明辉真有这本事,我不愿意配合,他还敢对我霸王硬上弓不成!
他是很有出息,他是大名鼎鼎,他是气场强大,但是我看死他不会!
我想想今晚自己也把他气得够呛了,也不差再加点柴火,让他的怒火更旺,最好把他气得肝疼,气得今晚睡不着觉,气得怀疑人生。
打定了注意,我淡然地笑笑,摆出一副神淡气定的样子,我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转而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好歹余总会给我付十万块呢,余总既然想要办我,那就办吧。反正我就当作走夜路不小心被路边的夜猫野狗咬了一口,也没多大损失。不过余总对自己的技术是不是太盲目乐观了?就你那点本事,还想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好了开始吧,现在是十点五分,十点六分结束的话,咱们还能去深圳吃个宵夜什么的。哦,对了,这一分钟还包括了你提裤子的时间,我这样的服务够贴心吧。”
循着我这番话,余明辉的脸彻彻底底暗了下去,他放在我的脸上的手,像是被什么毒虫蛰了一下,他收了回去,过来一阵,他几乎是暴跳如雷的冲着我吼:“林四四,你是个女孩子,你到底知道不知道害臊!你到底还有脸没脸!你到底知道不知道什么叫自重!你他妈的得了神经病是吧!”
毫无疑问,我无比肯定我没有神经病,但是我确实有病,就对了。
当我决定生下眼前这个傻逼男人的孩子,当我为了保存肚子里面那个已经有了心跳的生命吃尽了苦头,当我因为孩子与家里人的关系再一次僵硬到了无可拯救的地步,当我因为孩子这四年辗转匍匐挣扎一路的荆棘刺痛无法过哪怕一天悠闲自在轻松的小日子,我就知道我有病,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可是我也无比的确定我没病,我是一个无比正常的女人。
因为在岁月的洗刷中,我发现这个孩子,不再是他是余明辉的孩子,他而是上天赐给我的天使,他是来拯救我这如同烂泥的一生的天使,他惊艳了我的岁月璀璨了我的时光,我愿意为了孩子,假装自己还是一团扶不上墙的烂泥,收起自己的清高和孤傲,混在醉生梦死纸迷金醉的地方,变成现在这个啥话都敢说,不懂得害臊没脸没皮的但骨子里面却依然坚持恪守着自己那点小小的自尊和尊严的林四四。
但是,余明辉这样的装逼犯,他没资格看到最真实的那个林四四。他没有资格再触碰我最真实的灵魂真实的内心。
是的,他没有这个资格。
在我林四四的人生里面,已经不再是他把我淘汰了,而是我让他出局了。
于是,我轻笑了一声,伸手轻佻地拍了拍余明辉的脸,我依然是一脸的逢场作戏巧笑嫣然:“余总您别气,是我说话没过大脑。像余总这么般人物,怎么可能一分钟就完事了嘛。再怎么不济,估计余总也会坚持两分钟的对吧?”
似乎像是为了给我这番话奏乐点赞,我的手机铃声咬住我这句话的尾音,突兀地叫了起来。
懒得理会余明辉满脸的怒气冲天,我镇定自若地拉开包包的拉链,将自己的手机掏出来扫了一眼。
来电显示上面,显示的是丁展波的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像是被什么狠狠揪着扯了一下,一个咯噔,涌起了无数不好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