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翊跟着妹妹来到前院,果然看到摆了一地的回礼。
“陆大哥,燕子姐。”小小少年林志,摸了摸自己的头,朝陆家兄妹憨憨一笑。
陆子翊温和说道,“辛苦你了。”
“嘿嘿,不辛苦不辛苦。”林志咧着嘴笑,“都是我大姐亲自准备的,我只负责送来。”
陆子燕手里捧着三双新鞋,笑道,“你小小年纪就赶车走了五六里,还说不辛苦?比我厉害哩,我赶牛车走的最远的路,也只到我们村的另一头。”
陆子翊轻轻拍了下林志的肩膀,“进屋吧,吃些东西再回去。”
林志咧嘴一笑,“好勒。”
昨天上学一天,他结识了不少新小伙伴。
一群半大少年聚集在一起,聊的话题无非是谁最会打猎,谁最会爬树,谁的力气最大。
男孩子们七嘴八舌说开来,比来比去的,发现就数陆子翊最厉害。
他们说,陆子翊的箭术是金竹乡最好的,还曾空手打死过一头凶狠的野猪,挑得动二百来斤的担子。
今天他又得知,陆子翊要娶他姐,他更是高兴了。大家眼中的英雄是他未来的姐夫,他能不神气吗?
大姐叫他来送回礼,他一路上是唱着歌儿来的。
林志跟着陆子翊,来到后院见陆大娘子。
陆大娘子在纺纱。
他按着林园的叮嘱,走到陆大娘子的跟前,十分恭敬地作揖,喊了声,“陆大娘,我家的回礼送来了,您过个目吧?”
陆大娘子抬头,就看到一张透着苹果红的小脸蛋,和一双漆黑的大眼睛,头上用灰色布巾包着总角。
这小小少年,跟他丢失的大哥有几分像,她抿了下唇,“知道了。”又接着去纺纱。
林志眨眨眼,揣不透陆大娘子的想法。
“走吧,我带你去吃东西。”陆子翊揽着他的肩头,带着他往堂屋走。
“谢谢陆大哥。”林志高兴点头。
陆家穷,也没啥吃的,陆子翊猜到林志会来,总不能叫小孩子喝着白水回家,他昨天便进了趟后山,寻了些鸟蛋回来。
乡下的鸟儿随处可见,但寻到鸟蛋却不容易。
鸟窝建的地方,不是在高高细细的树叉上,便是在密密的林子里,而这两处地方,一般人都是不敢去的。
陆子翊打小就爬树钻密林捉蛇,他不惧怕。
堂屋一角的房梁上,系着根手指粗的麻绳,绳子的末端系着个筛子大小的吊篮。
吊篮吊得比林志个子还高,林志踮起脚,好奇地朝里瞧,可惜啥也瞧不见。
陆子翊抬起手,从里头拎出一个小布袋,递向林志,“给,今早刚煮熟的。”
林志接过沉沉的布袋,打开来看,顿时惊讶得睁大了双眼,“好多鸟蛋啊!”目测有三四十个呢!
他明天去学堂,一定要跟同学炫耀一番。
学堂里捡到鸟蛋最多的一个同学,也只捡了八个,而他这里有好几十个了。
陆子翊微笑着,指着靠墙摆着的方桌,“坐这儿吃吧,桌上碗里装的是盐末子,剥开蘸着盐末吃,味道更香。”
“好好好。”林志高兴得眼睛都笑弯了。
陆子翊又走向厨房,端来一碗水放在他的面前,“这是温的。”
“嗯嗯。”林志含着一口鸟蛋,连连点头。
陆子翊笑着摸摸他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