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老板天生一副富贵相,见人不笑不说话,每句话说完,总让人觉得隐约有铜钿的叮当之声响过。特别是郑老爷看绿荷,仿佛是要从眼眶里伸出两只小手来,把绿荷全身的衣服全部剥光一般。所以每次遇到红袖和郑老爷到作坊里看工人染布料,绿荷能躲则躲,但往往还是被碰个正着,不得不屈身问候一声:“郑老爷好!九奶奶好!”
每次都是类似的场景——郑老爷微微一笑,两只眼睛从绿荷隆起的胸部开始慢慢下移,一边慢悠悠地问候:“绿荷妹妹,住得还习惯吗?累不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讲,咱们都是自己人,不要客气……”
绿荷的回答,郑老爷却听不进一个字,只管问下去,讲下去。就这样,等目光一直下移到了绿荷微微隆起的小腹,才算收敛了,抬起头看一眼绿荷的脸,摇着头笑道:“真不愧是当年的头牌啊,好,好!红袖,和你长得很像呢!”
说完这一句,也就该离开了,红袖朝绿荷摆摆手:“走了啊,过几天再来看姐姐!”
每次都是这样,每次都是。怎么说绿荷也在风月场上呆过那么多年,男人心里想什么,全都在眼睛里写着呢。绿荷知道,假如自己还在当年的地方,恐怕这郑老爷一定会是常客。
想到这里,绿荷不禁冷笑。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是一样的,就像自己的这位恩公,虽说家里已经有了九房,却依然觉得不够,还想得到更多。恐怕只有等到自己哪天折腾不动了,才会停止那些龌龊的念头?不,男人的身体不行了,也难保他们会想……
那么,自己的李郞呢?想到李郞,绿荷的心里一阵酸楚。李郞啊李郞,咱们的孩子就快要来到这个世界上了,你到底在哪儿呢?难道是……不会的,李郞命大,一定不会有事的,肯定是被什么事情耽搁了,说不定,明天,最迟后天,他就会找到这儿……
可怜的绿荷,怀着无法对人言说的念想,挨过了一天又一天,挨过了瓜熟蒂落的那一天……
七八个月之后,绿荷生下了一个小男孩,她为小孩儿取名‘李夕’,其中的“李”来自于李牛这个天杀的爹,“夕”则是为了纪念那些个与李牛胡天胡帝的夜晚。在平日里,绿荷就称他为“小夕”。
绿荷希望将来能有一天,三人还能团聚,于是每到闲暇之时,绿荷就对着孩子自说自话:“李郞啊李郞,不知你现在在哪里呢?你知道吗,咱们的孩子都这么大了,你怎么这么狠心,竟然也不回来瞧上一眼……”
那么,这个被绿荷念叨千万遍的李牛,到底哪里去了呢?原来他自打逃出那个校阅场之后,害怕被人追到,因为他知道,圣朝法律严苛无比,堪比商纣、暴秦,万一被抓,八成就会被凌迟处死!所以他就脚步不停,跨越清河,一直来到了鹅城。
在鹅城城门前,李牛犹豫了半天,看清楚城门上贴的告示通缉犯中没有自己的画像,才敢缩着脖子从城门进去。看着一街两行的点心铺子、油炸糕、烧饼蒸馍,馋得口水直吧嗒,但就是拿不出来一个子儿来买,在军营的那晚怀里揣着的馒头早就吃光了,前心贴后背的感觉实在是不要太爽……
正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李牛这次从军营出逃的路上,本来就想好了,打算从此洗手不干,用自己的真本事挣钱,然后娶妻生子。虽然说自己的铁匠手艺并没有出师,但敲打一些简单的炊具、农具,斧子砍刀啥的,应该还没有问题。可是一遇到现实,他就傻眼了。饿呀,实在是饿……他的手又痒痒了,所以不知不觉,眼睛就跟着街上行人的荷包走了。
在别人眼里是货物,是生计,他李牛的眼里却是行走的荷包,而且荷包里有多少钱,他一眼就能看穿。这不,一个伙计模样的人,刚从肉店里出来,这腰间的荷包里,至少装着三十多两银子!李牛就紧随其后,趁其不备,略施小计,便将荷包拿在了自己的手上。
虽然李牛的手法极其利落,但还是没能逃脱另外的一双眼睛。这双眼睛的主人,则是来自于黑山的大盗武东源。
武东源本是黑山脚下的一个泼皮无赖,从小无父无母,虽吃百家饭长大,但也可能正因如此,营养更加均衡,长得五大三粗,凶神恶煞。平时做一些欺男霸女的勾当,在乡邻的眼中,不是什么好东西。
后来因为村子里发生了一场群狼攻击牲口的灾难,全村人都不敢上前与群狼搏斗,但武东源挺身而出,使出全身力气,与群狼展开了一场毛血横飞的拼杀,最终在气势上战胜了狼群,武东源自己也被狼群撕咬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村民们被他的勇气所折服,合力救治,使之最终战胜死神,活了下来,一跃而成为乡邻心目中的英雄。
而随着地位的提高,武东源也逐渐改掉了自己的一些恶习,开始为大伙儿解纷就难,俨然成了远近村寨的无冕之王。
再后来,由于受不了朝廷的苛捐杂税,武东源就纠结了一帮少壮,上了黑山,开始形成一股势力,与圣朝大军干过几仗,虽说没占什么便宜,但也没有吃过大亏。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山寨与官府尽量避免摩擦,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默契,也倒相安无事。
这日武东源带着山寨的几个兄弟,下山办事,在鹅城大街上恰恰就遇到了李牛,恰恰就见到了李牛偷人东西。武东源看到李牛手艺儿的确不错,就跟随李牛之后,上了一个名为“满眼春”的酒楼,选了一个距离李牛不远的座位坐下。
所以,当李牛坐在高高的酒楼上大吃大嚼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已经是别人眼中的猎物了。
“这位大哥好兴致啊!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