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国是变得越发寒冷,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间过了半个月,
空旷的院子里,雪花迎风飞舞,剑光横影不仅没有杀气,却还带着一丝美感,剑法轻盈,洁白的雾凇,挂满了枝头。
魏无羡雪白色直襟长袍,乌发用一根银丝带随意绑着,没有束冠也没有插簪,额前有几缕发丝被风吹散,比平日多出几分英挺和洒脱。
院子不算大但也能容纳,许多到访来客,
这是雁春君热情赠送的一处住宅,离蓟城最繁华的地带要较偏远些,但胜在安静,不像驿馆有闹市搅扰。
也算得上价值数百金的上佳府邸,对于雁春君来说,从几十处住宅地契择取僻静之地,赠给大金主也无伤大雅,不会太肉疼。
这一点钱他还是舍得的,
舍不得孩子套不成狼,
叫魏无羡刮目相看,胖子脑子也不尽是水,还有点头脑,
就是太过贪婪。
“棋局已僵,落子棋外,这一步走的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无羡真是好谋略。”不知何时返回燕国的荆轲,坐在一旁亭子,捂着酒壶用鼻子嗅了嗅,这酒似乎和神州酒酿完全不同,连色泽也全然异同,闻酒香,淳甘馥馥,更显尚雅之风。
魏无羡将冰冷的白剑收回剑鞘,放在桌上与另一把红剑并排。
荆轲瞥了一眼桌面,好奇问道:“这是你大老远跑去韩国的收获么,这两把剑倒是不错,不逊于任何名剑了。”
“不是,这是一个准超一流高手的剑,也可能是家传宝剑,我不忍心见它熔融火海,就把它带了回来,本想将它的主人也带走埋葬,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
梦蝶之遁并不是凭空遁走,瞬移咫尺天涯,只是借助媒介移行换位,制造幻境掩人耳目,多一个人就多一份被识破的危险,对施术者多一份负担。
在那种环境下,实在过于凶险,若被识破凭几人独闯千军万马,强行杀出城外,未免太过天方夜谭。
“说起来,我在韩国还遇到了一个你的老熟人,猜猜是谁。”魏无羡笑着说道。
荆轲用衣袖擦去嘴角洒出的酒水,畅饮道:“我的朋友一般都是酒肉朋友,我记得好像没有会喝酒的在韩国新郑,是不是认错了。”
荆轲说话间竟然打了一个饱嗝,一股浓浓的酒味从喉咙间透出。
“真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我从魏国带来的五坛葡萄美酒,配上夜光杯对月斟酌,才是人间享受。”魏无羡摇头叹气,这葡萄酒可是花重金采购,想自己酿葡萄,发现神州居然还没有葡萄,
可恶的胡人奸商,付他千金都不肯去西域,带些种子回来。
“夜光杯只在诸国王室中流传,寻常人难得一见,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又哪能拿夜光杯来喝酒,这不是难为我荆轲么。”荆轲无力垂手,对于一个酒鬼来说,除了绝世佳酿外,能够衬托美酒的酒器,也是极具诱惑力。
魏无羡轻抚着红剑:“夜光杯虽说难得,但我还珍藏有一对,当年赵王赠送祖父保存至今,祖父倒从未用过,反而被我收藏,路途遥远,且杯壁又轻薄,怕路上颠簸破碎,也就没有带来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