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当枪手打开三楼的窗户时,艾米在楼外已经注意到了动静,她当时是在西数第六个窗户外的、墙根处站立,与枪手所在的窗户、是相距一个窗户的位置;当注意到了楼上的窗户被打开之后,艾米也同时举枪对准了窗口。
按照艾米的算计,下一步就应该是有绳子从窗内抛出,然后嫌疑人应该从窗口、攀绳而下才对;这期间,或许嫌疑人能够看到、楼外已经有人守候,不过艾米对这一点毫不在意,自己在这的目的、就是阻截嫌疑人的退路;嫌疑人看到自己后,可以放弃从窗口逃跑;那样,自己同样可以达到、截停嫌疑人的目的。
不过,接下来她却听到、在自己的伙伴开枪之后,枪手也开了一枪;而艾米当时所处的位置、还看不到枪手,没法给组员们提供即时支援;于是,她立刻边举枪对着窗口、边快速的往远离建筑物外墙的方向移动。
那个枪手,只是在登上窗台时,扫视了室外一眼,当时的艾米,是处在他的视野盲区,他没能看到艾米;接下来,在他一脚踏在窗外的窗台上后,他的注意力、完全的是在楼内的两个探员身上,就没能再有时间观察窗外。
自枪手开枪之后,艾米再没有听到、自己组员回击的枪声,心里是很着急的,她不知道楼上到底是什么情况;于是,当移动到、可以清晰观察到枪手的身位之后,她果断的对枪手的胸背部、连开两枪。
从事后情况分析、可以得知,也辛亏她果断的开枪,使得枪手射击那个扑入组员的、射击动作被打断;如若不然,一旦那个枪手的枪弹得以先行击发,他的那个组员至少会被打成重伤。
这种分析观点是基于:初开始、那个枪手隔着门板的一枪盲射,都能打中一个探员的腹部,这里边或许有撞住大运的成分,但枪手在仅开了一枪的情况下、就能撞住大运,这本身也说明、枪手具有过硬的射击能力;而且抢手的狙击步枪是可以打连发的,人家就仅仅的开了一枪,也说明人家对自己的射击水准、是有足够自信的。
另外,,虽然抢手所处的位置,较楼内的探员不利,因为楼内的探员可以借助室外的光线、轻易的观察到窗口的抢手,但枪手由于在黑暗的环境中、停留的时间长,其视力对黑暗状态、也有了相当的适应性,从这一点来说,抢手也同样具有、已经提前适应了黑暗环境的优势;因此,当第二名探员推门而入之后,有所准备的枪手、对于明显暴露的目标,其射击准确度、应该可以是十拿十稳的。
那个扑入队员事后也强调:“枪手在中枪之后,动作是明显的一滞、同时也有些变形。”这才使得扑入队员的射击击发、抢在了枪手之前;即使是这样,扑入队员在扑到地面时、所连开的两枪,也只有一枪是抢在枪手开枪之前、击发出去,这一枪是打在了枪手的腹部。
也几乎是在这同时,他的小腿也紧接着中了枪手射击的一枪,(好在这一枪没有伤到骨头);而他紧接着射击的第二枪,则由于自己中枪的干扰、而射空。
那个一开始就被射中腹部的探员,在这时也勉为其难的射击了一枪,这一枪射中了正在翻倒出窗外的枪手的胳膊。
枪手从三楼窗口摔下后,是头部先着地,当场死亡。
当晚艾米从枪手身上,没有查到相关的身份信息,枪手身上携带的手机,也没有查到任何通话记录、及其它信息,其通讯录也是空白。
当晚收到徐然、关于第三人的提示后,艾米也安排人查看了夜总会的录像,不过那个监控录像、并不是十分清晰,也无法辨别出此人、是否是女扮男装;而只凭从这里找到的录像,能查出此人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
艾米推测,此人有可能是杀手的观察员,有她盯着目标人物的动向,就可以向杀手提供目标的确切位置;不过,杀手的手机、自杀手坠地之后,也没有接到过任何信息,也就是说,当晚目标人物在将近11点左右、离开夜总会后,并没有人给杀手的手机发信息;这或者也可以理解为,如果那个第三人、真的属于观察员的话,她是完全有可能、听说了杀手出事的消息,因而就不再发出任何信息了。
值得一提的是,当晚那个目标人物,确实是从红灯区的北端离开的,如果杀手不出意外的话,正合适对其进行狙杀。
第二天,联邦调查局的专家、在其所能进入的数据库中,对枪手的身份进行了彻查,居然没有查出任何有用的信息;在联邦调查局内的资料库中,是找不到与枪手相匹配的信息,排查国内其它相关部门保存的身份资料信息,也依然查不到与枪手匹配的记录。
从枪手作案的方式可以看出,枪手具有相关的职业经验;在枪手的手掌面,被涂有特殊的胶水,整个作案现场就没有留下枪手的指纹;其头发上也被喷有发胶,这可以保证枪手、不会在现场掉落头发;其所使用的枪械,也没有在案记录。
从这些迹象、至少可以这样判断,如果枪手以前也做过案,由于其没有留下过有用的身份信息,所以无法把这个已经横尸的枪手,与任何其它的案件牵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