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玉派出所自建所以来,从没这么热闹过。
各级领导来了一大堆,连西城区的一位副书记也过来凑热闹。最为吊诡的是,这位副书记还并不是分管政法口的,而是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他特意赶到红玉所来的目的,王为也猜到几分,估计是想和陆启正混个脸熟,看能不能想办法让这位陆大老板将来到西城这边
来投个资建个工厂之类的。
对此,王为非常的理解。
整个九十年代,乃至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各地都是“唯招商引资论”,招商引资的多少,直接决定着领导者的政绩。不少地区都给领导干部分配了招商引资的指标,要是完不成的话,评价是不利的。
既然陆启正女儿失踪案,是被红玉所的警察侦破的,那么陆启正就欠红玉所一个人情,也就是欠西城区一个人情,将来到这边来投点资完全应该。
这就是领导的思维。
至于陆晓婷就是在边城失踪的,边城是否要因此“承担责任”,领导自动忽视了。
这个时候,作为红玉所一把手的刘强很自觉,没有出来抢风头。
他明白,这个案子一破,王为的强势上升势头,是很难拦得住的了。谁叫这小子运气那么好,领导特别关注的案子,总是他能破呢?
别人在妒忌也是白搭。
这时候出来抢风头,王为肯定要生恨,再说,也未必抢得到。
案子是王为破的,自然也是由他向领导汇报,刘强只要做好接待工作就行。其实说起来,他还是占了大便宜的,沾光也在领导面前大大地露了一回脸不是?
要说就在去年,刘强还没什么野心。那时候的红玉所,虽然人数不少,在领导心目中的地位并不重要,不过是个正股级所,和偏远山乡的派出所是同等规格,刘强年近四十,还在正股级上头打转,就算有想法也只能憋在心里,不能说出来,
省得被人笑话。
忽然间,红玉所升格,变成了副科级所,刘强一下子跻身于副科级领导,心里头立马就活泛起来。尤其是有了王为之后,红玉所还建起了刑警中队,禁毒中队,成为市局的试点单位,尽管王为有点桀骜不驯,时不时自作主张,不是太尊重他这个一把手,但在领导眼里,只要王为取得的成绩,就是整个
红玉所的成绩,是他这个一把手领导有方。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和王为之间,不一定要成为“对手”,可以互惠互利。
王为凭本事升官,他呢,凭王为升官!
所以刘强心情也很不错,跑上跑下,忙前忙后,热情高涨。
王为专心给领导们汇报案情。
案情其实一点不复杂,和大多数拐卖妇女案没什么本质区别。
案发时间是正月十五元宵节。
当天晚上,陆晓婷和张冰在边城赏花灯,很凑巧的被严青梅和她的同伙们碰到了。两个讲云都口音的外地小姑娘,长得还很漂亮,自然而然就引起了这帮人贩子的关注。
通过仔细观察,他们确定陆晓婷和张冰是单独行动,没有其他人同行。当即由严青梅出面,和两个小姑娘套近乎。
“这个严青梅看上去很老实,外表非常具有欺骗性……”
王为这样向领导们介绍严青梅的情况。
这一点,大家都认同。
严青梅三十几岁,长得不算漂亮,最多是中人之姿,关键是天生一副老实相,很容易取信于人。如果不是王为把她抓进派出所,在大街上碰到,绝对不会有任何人怀疑她是个人贩子。
当年她在医院偷盗婴儿被抓,之所以能轻易脱身,估计也是因为她外表忠厚老实,一个谎言就让人相信了她,蒙混过关。
接下来就是通行的“拐卖版本”。
陆晓婷和张冰涉世未深,对同为女性又一副老实相的严青梅几乎没有任何防备,很快就被严青梅引诱去了僻静处,被早就埋伏在那里的几个人贩子当场挟制。
“这么说,是绑架?”
胡卫国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十分凝重。全国人大的《严惩决定》第二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原也知道,要长时间哄骗两名受过高等教育,生活在大城市的女孩子不那么容易。
使用暴力绑架,就能解释得通了。
“是的,局长,基本可以确定,是绑架。”
王为答道。
绑架了陆晓婷和张冰之后,人贩子便即马不停蹄,离开了边城,踏上了漫漫的拐卖之路。
“被害人被拐卖去了哪里?”
这才是领导们最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