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的,狗杂种,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去阎王爷那里忏悔,你现在很意气风发是么?但是你的好日子也快到头了,没有没有猜错的话,很快就会有人前去收拾你。”
灯光下,林逸翰身处自家卧室里,书桌柜上放着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一边浏览着论坛帖子里的内容,一边咬牙切齿地骂道。
今天是黄莺的生日,他比谁都清楚,从早上七点钟等待晚上七点钟,他也没有接到黄莺的邀请电话。
看来,今晚的生日宴会,黄莺根本没打算邀约他?
脑海中想到礼拜五那天下午在球馆里,黄莺和秦铮眉来眼去的,他便被气得肝疼,他有种预感,黄莺或许开始接纳秦铮那个废物了?
这让他极其不甘,他苦苦追求黄莺快两年时间,连黄莺的手都没有牵过一次。
这眼看心目中的女神和秦铮那个废物越走越近,他在不甘的同时,也间接恨上了黄莺。
不过,他不敢将心中的恨意表现出来,纵然现在他对黄莺颇有怨言,却没有作死地去找黄莺理论。
他知道,惹恼了黄莺,对他的未来更不好。
父亲林广义曾给他安排下一个任务,务必利用大学的四年时光,让黄莺成为他们林家人的媳妇。
想起之前林广义给他安排的任务,他便强行压下去找黄莺理论的念头,默默地忍受着内心中的不甘与痛苦。
他此刻非常想不通,黄莺干嘛不去选择他?而去选择秦铮那个废物?
即便礼拜五那天下午在篮球场里被秦铮一番狂虐,可是在他的内心深处,仍认为秦铮是个胸无点墨的废物。
“玛的,现在的女人都喜欢犯贱,一个废物而已,也不知道黄莺那个贱人干嘛去跟他交好?”
灯光下,林逸翰基于愤怒的原因,连带着智商和情商都下降了。
他忽略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往往太过容易得到的东西,人们都不怎么去珍惜。
这点……不止男人,女人更是如此。
太过容易得到的东西,大家都不懂得珍惜,这个思想理论,也可以运用到恋爱观上面。
林逸翰平日里追求黄莺追求的那么殷勤,是个人都晓得他林家大少爱慕的女人是黄莺。
而黄莺又是个喜欢挑战的女人,太过容易得到的男人,她不怎么待见,相反那种对她若即若离,能给她带去神秘感和心动感的男人,才是她所喜爱与追求的。
黄莺不同于那些拜金女,也不是那些单纯的小女生。
从小在军政世家里长大,让她看透了人性的险恶,以及社会上那些无处不在的潜规则。
她不缺钱,不缺势,更不缺追求者。
像她这样的完美女人,所嫁给的东西必然非常纯粹,那便是爱情!